多数代理人近来都在同步模板:专利撰写要更稳、权利要求更聚焦、交底书更结构化,效率也不能掉下去。新近公布并将于 2026-01-01 施行的“84号决定”像一块基准石,把一些长期争议点定了调。更关键的,是把这些口径落到稿件与流程表单里,而不只是培训课件。
先说发明人身份问题。发明人应为自然人,这是原则;需要调整的,倒不是格式,而是起点。立案阶段我们可以把“发明人身份信息完备性”前置为硬核校验项,包含身份证明与贡献对应关系;在交底访谈单里补充“贡献-要素”映射,避免把团队名、系统名或“AI ××”写入发明人栏。这样做的好处,是减少后续的改卷与澄清往复。
创造性评价的重心,也更清了:评价对象是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整体。更稳的写法,是把对解决技术问题有贡献的特征真正写进权利要求,而不是只留在说明书“效果”段。我们可以把交底材料的“技术问题→技术手段→有益效果”三段式,逐一抽取为可限定的功能性或结构性特征;对“无贡献”的修饰语,则并列或删除,避免稀释核心进步点。问题不在工具,在于起点。
分案优先权的声明也该“显式化”。需要先做的,是在分案请求节点加入“优先权承接声明”必填校验,并在法务复核清单里设一条“未承接→视为未要求”的风险提示;案件管理系统可以加一个红旗字段,提示撰写人检查原申请的优先权链路,连同合并、替换与权利要求的收敛节奏一起复核。
值得单独成段的,是“同日双轨”(发明+实用新型)的取舍。更稳妥的策略,是在申请时分别说明“同样发明创造另案已申请”,并在发明案进入可授权态时预置“放弃实用新型”的文书路径。我们可以准备两套话术与模板:其一用于申报阶段声明,其二用于 OA 答复阶段提交放弃或保留的决定;同时在甘特图上标记“决策点”,减少因等待与沟通造成的回合数。
AI/算法与商业规则相关案件,审核维度变“厚”了。更需要注意的,是合法合规与公共利益的底线审查:数据采集与标签管理是否合规、规则设置是否含有歧视性结果、技术效果是否落在能够被技术手段支撑的范围。我们在交底会前可以先做一次“数据与伦理”预筛;在权利要求里,把与技术问题有直接因果的算法流程或模型结构条分缕析写入,避免仅描述业务目标或推荐策略。技术路径要清楚,效果表达要可被复核。
节奏上,先把底座垫稳,再谈提效。撰写流程可以引入“技术要素表”作为中间物:把部件、信号、参数、约束与接口逐项归纳,并与问题-手段-效果做交叉验证;随后按要素表生成权利要求骨架,最后再回填实施方式细节。更实用的,是在团队内建立“贡献性特征语料库”,从以往授权文本中抽取可复用的限定句式,减少平铺直叙的描述。
到这一步,很多团队会考虑把重复性结构化工作交给工具。在初稿阶段,先让工具整理结构与层次,后续把关就会更聚焦;我们在实际项目中用“绿洲慧写”跑过多轮,交底要素表与权利要求骨架一次成形,校对与判断保留在代理人侧,整体更省时。
为了落地,上面这些可以收敛成一张“小清单”,贴在立案窗口与撰写工位旁边:
- 发明人身份前置校验
- 贡献特征权利要求入项
- 分案优先权显式承接
- 双轨申报与放弃节点
- AI 合规预筛与效果复核
最后补一个常被忽略的动作:训练“写-评-改”的闭环。更合适的做法,是每两周挑一件进行“创造性与入项复盘”,由非本案撰写人交叉审读;同时把 OA 往返的关键意见沉淀到团队词库,和模板迭代保持同步。这样一来,政策变化被转译成可复制的日常动作,质量与效率就能一起往前走。
——
本文分享的是写作与流程经验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技术方案与审查实践判断。